我們可以發現,雖然近年來我國出臺了減稅降費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企業的稅費負擔,同時也抑制了建筑業企業金融化水平的增長,國家減稅降費的政策初顯成效。但是建筑業整體的納稅規模和繳費總額仍舊除以快速增長的狀態,同時企業金融資產的配置總量也隨之而升,這一方面是由于建筑業營業利潤的提升,其所繳納的稅費自然提升;
另一方面,企業稅負負擔仍然有可以進一步釋放的空間,經營者對于預期利潤的追求等促使企業配置了較多的金融資產。由此可見,為了扶持建筑業主營業務發展,大力保障我國基礎設施建設,處理好國家發展與企業效益的關系,維持建筑業經濟的平穩發展,針對我國建筑業企業金融化水平以及企業稅負負擔水平,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政策建議:
一、稅費優惠方面的政策建議
建筑業企業往往會在其主營業務投資利潤不高時,對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具有反映。若建筑業企業面臨過高的稅費負擔,會影響企業管理層對短期金融資產的配置,從而“擠出”主業的周轉現金流,導致企業金融化程度加重,不利于建筑業的發展以及阻礙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
故而想要抑制企業金融化在建筑業的萌芽,首先要逐步改善建筑行業的稅負與費負,一方面可以改善建筑業主營業務的政策環境促進建筑業實業發展,同時,基礎設施環境的改善能夠反哺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最后,根據行業異質性來針對性地出臺稅費優惠能夠提高政策在建筑業落實的效果和效率。
(一)調整企業稅收政策
平衡當前我國企業與個人稅負比重。目前我國的財政稅收中,企業稅收制度相對完善,個人稅收制度仍有較大空間。同時,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企業承擔的稅負占稅收收入的比重過大,給企業帶來了較大的壓力。因此,在保障國家稅收需求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完善個人稅收制度從而提高國家在個人稅收方面的比重,進而釋放企業減稅的空間。
與此同時,完善個人稅收制度也有利于緩解貧富差距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釋放企業稅負空間,進而刺激我國建筑業和其他實體經濟的發展。深化建筑業稅收優惠政策。對于增值稅,首先是考慮適當降低一般納稅人的準入門檻,探索可增加的費用抵扣項目,進而減小建筑業企業稅負的絕對值,其次是建議進一步降低稅率。
對于企業所得稅,嘗試改變現行稅負制度,借鑒累進稅率的方法,針對不同規模的企業實施不同的稅率,同時細化費用抵扣項目,進一步釋放企業利潤空間。
(二)優化企業費負成本
五花八門的費用加重了建筑業企業的成本,其中部分費用存在繁雜冗余的手續,降低企業效率的同時也增加了企業費負。因此提出以下建議嘗試整合優化費用手續,從而降低企業費負。
首先是統一各地的收費權限,避免存在手續紛雜以及多次重復收費的情況發生,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清理部分冗余的收費項目。其次,優化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及制度。以減少個別地方收費項目的隨意性,并完善費用制度的規范性。
例如,統一和優化“五險一金”的標準。以社會保險費為例,各地社保標準不同、費基標準和保障水平差距也大,容易滋生社會的不公平因素,因此嘗試優化建筑業企業的員工福利,可優化企業人才市場,提高企業主業發展的效率。
(三)差異化的稅費政策
可看出我國建筑業企業股權性質的不同,稅費優惠政策對抑制企業金融化的效果不同。此外,稅費優惠政策對長期金融資產和短期金融資產的作用效果也不一樣。其中,稅費優惠政策對非國有企業的效果更好,同時短期金融資產的配置對于稅費優惠政策更加敏感。
基于此,為最大程度地實現政府減稅降費的綜合效應,同時也為有利于政府優惠政策的有效實施,建議政府部門按照股權性質和短期金融資產采取更為靈活的稅費優惠政策,把重點放到了相對規模較小的非國有企業及企業短期金融資產的調控上。
對企業相對規模較小的非國有企業進行適當的政策引導,通過對其直接投入實體生產經營的部分進行稅收優惠政策,增加實體投資抵扣比例或者引導創新增加企業主業實力等,以減少企業短期金融資產投機行為。
二、相關配套改革的政策建議
稅費負擔只是造成建筑業企業金融化的影響因素之一,因此想要維護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速度,保障建筑業去金融化,還需要協調其他方面的政策,共同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一)加強短期金融資產的監管力度
短期金融資產相對長期金融資產而言,投資周期更短,變現能力更強,而建筑業難免存在大量短期閑置資金,因此更容易造成企業金融化風險。通過上一章的實證分析可以看到,稅費負擔會加深建筑業企業金融化,尤其是影響企業配置短期金融資產進行投機的規模。
企業長期金融資產由于存續時間長,因此往往能夠在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中發現蛛絲馬跡,但是僅參考企業短期金融資產的年末賬戶余額可能不能完全有效的反映該類資產的實際變動情況,而月末季度末余額變動補充信息獲取途徑。因此政府應當完善相應的監管體系,提高對建筑業企業短期金融資產的審查,從而防范企業通過此類途徑加重建筑業企業金融化水平。
(二)引導企業制定合理的經營目標
由于企業管理層面臨投資人既定的利潤壓力,從而在行業不景氣的年份,企業為彌補日常經營利潤不足而選擇了高回報的資本市場。我們可以看到當建筑業企業總資產利潤率越低時,會造成企業金融化加劇的危險。在企業當年實體產業經營狀況不佳或投資人既定的企業整體資產收益率無法達到時,管理層則會鋌而走險,將企業資本投入金融市場,從而進一步壓縮了主業的發展空間。
基于上述原因,政府一方面應當提高企業管理的監督,引導企業資本流入實體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在減費減稅給建筑業主業讓利的同時,調整市場投資人樹立合理的投資回報要求,從而引導企業進行合理的日常經營以及制定恰當的利潤目標。
(三)鼓勵企業發展主業核心競爭力
大多數人普遍認為造成當前的實體企業越來越弱化主業概念,而將企業資本大量投入金融產業,究其原因還是企業主營業務利潤率的下降,主營業務利潤率的下降會對建筑業企業金融化程度地加深產生影響。
為此,政府部門應當通過出臺產業結構政策,在制定國家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時強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筑業的重要性,從而引領了投資走向,增強投資人對建筑業未來發展的信心。在此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通過引導建筑業企業個體繼續提高其行業本身的服務水平,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探索核心競爭力,真正提高其主營業務的盈利水平。